感谢您对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按照您所留电话于1月22日联系了您,您咨询的问题执行的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流程及动态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1〕204号)文件,其中第二条规定,申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3、近一年内接受与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4、符合相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可以在最新实施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流程及动态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1〕204号)文件上查询解决。